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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被正式授予“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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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8
12月10日,江苏省诗词协会下发《关于授予金湖县“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的通知》,正式授予金湖县“江苏省诗词之乡”荣誉称号。
文件中说,金湖县积极开展诗教创先活动,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扎实,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经考察验收,并由会长办公室研究决定,授予金湖县“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
近年来,金湖县通过围绕弘扬荷文化、尧文化、水文化,深入推进诗教工作,诗词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进企业“六进”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逐步深入,诗教氛围在城乡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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