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发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金昌、张小平、高昌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瑞祥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毛文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梁喜洲,县法院院长朱介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认为《农业技术推广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贯彻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要加快完善农技推广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农技推广的各项保障措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在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民事审判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要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力求案结事了;要调配好审判资源,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还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其他活动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金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性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湖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和《金湖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许可对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暂行规定》。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龚晓琴的提请,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田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