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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司法局建立“层级式”绩效考核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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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09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变因考核内容较为笼统而出现的人浮于事,年终“打和牌”等现象,日前,金湖县司法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班子成员、科室部门、工作人员逐层落实了绩效考核目标,建立了“层级式”绩效考核体系。
该局首先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考核。主要考核班子成员平时业务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能力,并将分管部门的工作成效和缺失与其绩效挂钩,同时把工作创新、廉洁自律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其次是对各科室进行考核。主要针对部门的业务职能、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的需求等内容制定绩效考核细则。如公证处、法援中心、调处中心重点将办案数、办案质量、群众满意度、投诉率及法律服务覆盖率、矛盾纠纷排调覆盖率等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宣教科重点对不同群体法律知识授课次数、实效,以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等纳入考核指标;社区矫正科将移动定位率、重新犯罪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覆盖率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内容。
为提升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能力、一线实战能力,该局还强化个人考核。针对不同岗位制定可操作的量化考核指标,如有办案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办案数、适用法律准确率、办案程序差错率、群众满意率和投诉率等。
该考核体系亮点之处是针对领导层、中层、办事员,分层次制定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人员的职位晋升、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等挂钩,确保考核取得明显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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