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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国税局助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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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08
近年来,县国税局坚持从大局出发,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用足用好用活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这些税收优惠规定具有较高的“含金量”,重点支持和促进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税收优惠,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技术进步,加强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包括:为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与此同时,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国税部门主动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员”,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环境,为企业“松绑减负”,让其轻装上阵,最大限度地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同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影响和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涉税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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