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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激活金湖小微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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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8-07
近年来,为配合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按2012年纳税申报数据预测,金湖将有2000多户小微企业受益。
近年来,小微企业作为金湖经济的新“引擎”,在助推金湖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项减税政策的出台,无疑能够盘活金湖小微企业的资金,更有利于小微企业创业,如果按月销售额2万元来计算,3%的征收率,这样每一个小微企业月免税额就是600元左右,也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税收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幅上调,大大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税负,但由于相关起征点适用范围的规定,小微企业不能直接从中受益,导致与个体工商户规模相仿的小微企业税负相对较重。此次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因此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优惠。
除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外,金湖国税机关还在制度上为小微企业“松绑”减负,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去年以来,县国税局结合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征管基础事项实施了全面整合,缩短办税流程,减少办税节点,压缩管理层次,依申请事项全部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时间大幅度减少,办税效率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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