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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出台《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款借用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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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5-30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减少职务犯罪,近日,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出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款借用规定》,对公款借用行为进行规范。
  近年来,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公款借用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最终可能导致公款长期借用不还甚至公款挪用行为的发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杜绝公款借用不规范行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金湖县出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款借用规定》,对公款借用范围、金额、期限,审批权限、审批手续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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