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金湖县召开政府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争,副县长徐成东及各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严格落实《金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金湖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自4月15日开始,金湖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风行动,检查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县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内容包括项目决策、招投标、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合同签订等情况。此次清风行动共分为两个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为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5月5日至5月底进行集中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走访了解等方式,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张争指出,清风行动是构建政府工程廉政风险防控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从而把政府工程项目建设成为“阳光、优质、廉洁、满意”工程。张争要求,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突出重点、把握原则,扎实开展清风行动,全面排查存在问题,按规定要求,主动完成自查自纠任务,积极配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