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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安监局:细化工作措施 规范执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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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4-2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要手段。金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说理式服务、规范化执法上深入探索,认真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制订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要求,制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规定了执法检查的目的和范围,检查组人员要求和工作职责,工作的方法、程序,检查结果应用等,并对检查步骤和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是成立专家型检查组。根据检查对象行业、生产特点聘请相关专家成立检查组,使检查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严密设计安全检查表。在深入分析检查对象安全生产特点及危险因素基础上,设计有针对性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涵盖企业的安全管理各个环节,检查内容符合安监总局24号令的要求,做到不高于或低于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检查。
四是履行安全执法预约制度。在实施执法检查前一周再下达《执法检查告知书》进行预约,把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目的、法律依据、检查范围及要求和检查组成人员以文件形式,告知检查企业,给企业留下自查自纠的时间。坚持执法检查“三先三后”措施,即先亮后执法、先告知后立案、先约谈后处罚。完善安全检查的全套资料,每次检查活动以企业安全管理上规范为真正结束。
五是严肃认真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力求整个检查过程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以文字和照片记录检查到的情况,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是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和约谈。 检查结束后,就检查具体情况形成书面反馈材料。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并要求企业立即制订出整改计划,到期予以复查验收。并同时做好检查工作意见反馈,请企业对我们的执法检查工作作出评价。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其他严重问题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通过该制度的实行,切实提高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大力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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