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记者从全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动员会上获悉,金湖县将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有,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从业等情况;家庭收入及投资等情况;家庭财产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嫁娶情况。
会议要求,个人申报表格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自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密封,统一报送至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对申报的个人信息不实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直至免职。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信息,将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调阅审查制度,确保个人申报信息的保密性。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解释指导工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结果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一次,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