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县政府法制办被授予江苏省“县级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该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专题汇报至少2次,县人大常委会不少于1次。政府法制工作的综合性地位和协调性作用越来越突显,所承担的工作领域越来越宽广,该办抓住机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为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