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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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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5-28
23日下午,金湖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农机局吉文化局长代表县政府向会议作了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渔业机械之乡”、“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县”、“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县”。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机示范推广力度,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进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发荣、罗金昌、张小平、高昌萍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党组副书记韦富,县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党组副书记刘瑞祥,副县长张柏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陈伟 倪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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