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101%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明确六项基本原则,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渠道,真诚为企业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是减化程序原则。对所有受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律规定内最大限度缩减程序和办事时限,零售药店申办初审上级规定5天时限,现规定能办的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最多3天完成;现场验收上级规定5天时限,现规定能办的当天到现场,不能当天办的最多3天。
二是公开透明原则。所有涉及当事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办事流程等通过报纸、宣传资料、政务公开栏、部门网站、企业QQ群全方位进行公开,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知晓率。
三是特色服务原则。对有特殊需要的申办人能够想方设法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特色服务,今年3月,县城某零售药店已经选定开业日期,我们明确专人当天进行现场验收,当天专车到市局协调,当天办好所有手续,保证申办人在第二天开业前领取许可证。
四是行政指导原则。对所有申办企业确保提供全方位全免费的行政指导,从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等软件材料,到店堂布置、货架分布等硬件改造我们提供上门服务;对江苏神华药业我们更是明确一名驻厂监督员全程服务,保证随叫随到。
五是免费培训原则。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核心竞争力,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免费的人员培训,无论是新进人员的上岗培训,还是更新知识培训,以及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专项培训,我们做到定期深入企业举办培训班,必要时商请省市专家上门开展专题讲座。
六是教育帮促原则。对实施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建立回访制度,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帮助企业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81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明确专人上门指导帮助整改,确保不再发生同样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