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输送更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根据县残联《关于展开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金残发【2012】15号)文件精神,我镇残联积极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为明确责任,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会议研究决定:镇残联理事长为第一负责人,残联专职委员做好登记、核实工作,各村联络员应做好调查、上报工作。选拔条件:1、年龄在14-20周岁,无任何传染病和慢性病,爱好体育的残疾人;2、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此项工作定于3月25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 梁慧 王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