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金湖县闵桥镇政府采取多项措施保耕地守红线。
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平时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镇办《土地之声》节目强化舆论宣传,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板报以及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重要性。
二是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埋设界桩确定基本农田四址范围,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植树造林、挖塘养鱼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
三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明确责任。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各村设基本农田管护员、联络员,明确管理措施及奖惩办法。
四是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图、表、界标、地块“四统一”,日常管理制度化,坚持做到“四到位”:即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到位,质量管理监测到位,后备资源项目补划到位,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维护到位。
五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在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过程中,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土地,最大限度地将闲置土地利用起来,有效缓解了供地不足的矛盾。
六是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做到日常巡查与定期巡查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组协管员、信息员的“喉舌”作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破坏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不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