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0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环保检测正式纳入机动车年审的前置条件,若未通过尾气检测的,则不予发放标志。金湖县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点设在金湖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今年七月初,该站积极与广东佛山机动车尾气检测软件开发商联系,耗资一万多元,开发了机动车环保数据上传系统和环保标识发送系统,并与国家环保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软件对接,实现检测车辆登信息共享。从7月20日开始,每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由原来手工录入要五分钟时间,现提速到一分半钟左右,极大地缩短了车主年审等候的时间,受到全县广大车主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