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吕良镇党委政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采取“五个坚持”措施,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治政府和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次集体学习,每次集体学习都有普法内容;每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专题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
坚持镇村干部会议学法。充分利用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的时机,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根据吕良工作实际,每次镇村干部大会必学环保法律法规、、信访维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知识。
坚持开展法制讲座。坚持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经常邀请环保、土地等方面法律专家、学者或普法讲师团为镇党政领导和镇村干部授课,讲授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制观念。
坚持党员干部自学。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在线学习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自学;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学习笔记、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镇党委政府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都邀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科学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坚持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上级要求,定期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同时,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