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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法院:坚持司法公开 打造阳光司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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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9-13
今年以来,县法院坚持司法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司法,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稳步提高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立案程序公开。推行“一站式”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备有各类常用格式样本、诉讼指南等供当事人参考;在公告栏公布各类案件的受理范围、费用标准、案件流程等,并设置导诉员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
  开庭信息公开。把排期开庭表、开庭公告等通过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提前向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不特定人群公布。开庭时,群众只要持有效证件、经过安检后就可以旁听任何一件正在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审理一些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案件时,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基层组织负责同志旁听庭审。
  调解衔接公开。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并在法院网站、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上公开,供当事人选择自己满意的调解员。在基层单位和行业组织设立了9个联系点,实行调解衔接工作月例会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将各联系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释法答疑公开。制定了《法官判后答疑实施意见》,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
  量刑理由公开。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工作方案》,将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控辩双方把量刑事实的理由、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各自对量刑的看法都毫无保留地“摆在桌面上”,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减少与公检机关在量刑情节方面存在的不一致性,也使得被告人充分了解自己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
  案件流程公开。依托信息化手段,把审判、执行环节的信息即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当事人只要在法院立案大厅信息查询系统点击相关按钮,就可以了解自己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对法官办案活动进行“零距离”监督。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江苏法院网”的司法公开平台,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生效案件的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全部在机关内外网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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