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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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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0月9日下午,县政府在行政中心三楼多功能厅召开金湖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黎城镇、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和黎城镇相关村(居)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徐成东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次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是:按照“一年有变化、二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总统要求,从2013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县城建成区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城市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逐步提升,环境卫生面貌和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品牌项目和亮点工程不断涌现,城市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
本次整治行动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简称931行动)为主要内容。一是实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即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后巷、河道环境、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二是推行“三规范”,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即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设置。三是强化“一提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目标管理、奖惩激励”的原则,健康有序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让广大市民得实惠。
徐成东指出,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惠民利民的大好事,要求相关镇、部门、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把此次整治行动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一主四辅”工作上来,与打造水乡生态园林城市等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其次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五是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六是建立考核机制,严格督查考核。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会议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工商联主席黄锦国主持。城管局局长刘元海就《金湖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参会同志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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