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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32个单位荣获2010-2012年度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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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5日下午,金湖县组织收看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建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梁喜洲,副县长沈启涛,县政协副主席杨发余等在金湖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在2010-2012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中,金湖县邮政局等20个单位、金南镇等6个镇、大兴村等5个村和黎城镇劳动桥社区分别被省文明委命名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表彰单位数量处于全市各县区首位。
  在金湖县分会场,张建闯首先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获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32个单位表示祝贺。张建闯说,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正视成绩,珍惜荣誉,继续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基础。各镇、各部门要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常态化群众性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关爱、道德讲堂、传统节日、优质服务等活动。同时,通过深入开展文明联动、城乡共建、帮扶经济薄弱村、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周周行”等活动,积极履行社会义务,为金湖县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努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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