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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建立人身损害法援案服务保障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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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7
日前,随着谢某59.9万元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赔付到位,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在金湖县法律援助中心两年三次援助下圆满的划上了句号,受援人共获各项赔偿72.4万。
为确保工伤、交通事故等原因受到人身损害的弱势群体权益及时得到维护,金湖县建立了人身损害法援案件服务保障机制。
首先实行提前介入,做到快介入、快办案、快结案,确保受援人权益在第一时间得到维护。同时针对人身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在治疗期间,对方一般不愿出钱给予治疗,而受害人如因经济困难不能得到连续治疗而出现治疗障碍等情况,提前介入代理受害人向法院诉讼,解决其治疗费用。
对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实行援助律师从调查取证、申请伤残鉴定、起诉、对方不服上诉、对方不肯履行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全程服务机制。对需要二次、三次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一名援助律师从一而终办理制,防止中途更换援助律师对案情了解不实,不利于受援人权益维护。
案件办理结束后,对援助律师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和受援人是否满意等项进行评查,将评查的案件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同时将案件的评查结果与援助律师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今年来,该县通过建立人身损害法援案服务保障机制,共为79名工伤、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医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赔偿3100多万元,受援人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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