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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节前城镇无业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兑现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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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2-12
春节前夕,金湖县财政为145名城镇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独生子女父母兑现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金湖县为推进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填补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的政策空白,根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从2012年起,对全县城镇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奖励对象为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口为城镇或小城镇居民,无退休工资、未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仅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未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一次性奖励待遇的无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无工作单位人员。奖励标准参照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每人2800元,分4年兑付,每人每年兑付奖励金700元。经过人口计生部门调查登记、审核确认,2013年全县新增63名符合条件的无业人员享受到奖励扶助。



(责任编辑 浦荣曹 倪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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