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近年来,金湖县安监局全程推行说理式执法,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始终把说理、释明作为一种创新理念主动贯穿于执法的全程。
通过说理式执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该局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说理式执法程序暂行规定》,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分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推进四个阶段,主要包括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研讨、建立健全说理式执法工作配套制度、明确行政执法重点环节说理释法工作规则、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采取多种沟通形式和途径强化说理效果等具体内容。全过程做到三个“体现”一是围绕说透法理,体现公平正义;二是围绕说明事理,体现规范执法;三是围绕说通情理,体现人性执法。
为保障说理式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该局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创新,并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并将说理式执法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时序进度真正落实到位。2010年来50余起行政处罚无一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收到了良好执法效果和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 浦荣曹 倪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