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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宣传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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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3-20
15日,淮安报业传媒集团、金湖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翠湖园举办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宣传活动。淮安日报社总编薛涛,副县长张柏等参加本次活动。
在活动仪式上张柏指出:新《消法》对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县各职能部门和县消协要深刻把握新《消法》内涵,积极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建立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要充分运用好新《消法》赋予的职能,要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体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全县经济“扩量提质、充分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最后,张柏宣布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广场宣传活动正式开始。
活动中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发布了消费提醒。薛涛、张柏等为获得“淮安市2012-2013年度诚信单位”企业授牌。

  (责任编辑;邓学伟 王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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