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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住建局质监站开展《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宣传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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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5-01
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新修订的《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条例》,金湖县住建局质监站通过各种方式,投入到新条例宣传工作中。
宣传活动重点是突出宣传《条例》修改决定中涉及的3个条款,宣传墙改工作的意义,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优惠政策,限制淘汰落后产品的必要性等;在金湖县电视、广播、报刊和政府网等媒体中安排的专题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次),中心城区大幅标语不少于1幅。并将新修订的《条例》分送到政府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转达到全县建设、建筑设计、设计审查、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粘土砖生产企业和新墙材生产企业等关联度较高的部门和单位,宣传《条例》精神,保证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贯彻落实的氛围。
同时,在城镇和农村的各相关部门及大街小巷,张贴和悬挂口号、标语、横幅等宣传品,张贴到每个自然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粘土砖生产企业、新墙材生产经营企业。
宣传月活动应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街上有标语、网上可查询。将宣传活动与节约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紧扣开展墙材革新工作的热点、难点,整个宣传活动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到6月15日结束,为5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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