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实现行政职能和运行机制的转变,金湖县安监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提高安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在具体行政指导工作中坚持合法、合理、公开、自愿、便民的五大原则。根据安监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向特定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发布不具有强制力的政策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等方式展开指导。通过对行政审批、重大事项申报、重点工作推进等开展全程指导服务,推进“驻百村连千企进万家”活动及机关工作人员挂钩联系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过程的行政指导和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制度,形成事前辅导、提供咨询意见,事中建议、提示、警示、纠错,事后回访的工作程序,构建长效行政指导工作机制。
截止目前,该局各相关职能科室在行政审批、“三同时”备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等事项中开展行政指导1769余次,通过行政指导工作的推行,极大转变监管理念,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邓学伟 王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