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金湖县综治办牵头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来,该县范围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了免费救治,有效缓解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家庭治疗费用的负担,有效预防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保障了精神病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治、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的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该县共对31名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了救治,在按新农合、医保规定比例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县镇财政各负担50%,约15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至新农合、医保、残联专用基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