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淮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政霖、基层处长钱忠润、法规处长陆鹏等一行,来金湖开展执法案件质量复查。
检查组在听取了金湖县司法局执法案件质量工作报告后,对照省司法厅案件卷宗评查标准,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律师等80本案件卷宗进行了全面复查。检查组成员从案件的受理、审批、办理、回访、入卷、管理等多个环节,与职能科室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对金湖县依法抓好案件办理,规范做好卷宗管理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金湖县司法局在开展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将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每年初,由各科室提出案件质量考核方案,分季度进行考核,在年底开展案件质量评比和观摩,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保证了办理案件的质量,案件的回访满意率始终都在98%以上,无当事人投诉。
(本网编辑:邓学伟 王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