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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北镇多措并举开展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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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3
秋收以来,金北镇采取人与人相宜、补贴与购机挂钩、权利与义务对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工作。
推广秸秆机械 全量还田技术
该镇全面推广秸秆切碎全量还田技术,全力扶持和引导农民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一是加强补贴力度。省财政每台补贴2200元,镇财政每台补贴2000元,村每台补贴1000元,农户仅花2000元。就可买到一台秸杆粉碎还田机。通过补贴大大调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全镇已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68台,平均每村拥有7台。对凡是实行秸秆全量还田的农户,镇财政按实际水稻种植面积给予20元/亩的资金补贴。二是加强示范引导。举办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现场会,组织村组干部、种田大户、农机手代表现场观摩。三是加强技术指导。镇农服中心技术人员深入村庄、田头,帮助购机户安装调试,并进行示范作业。
细化明确责任 权利义务对等
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挂钩到村(居)的镇三套班子成员承担挂钩村秸秆禁烧的领导责任,带头向党委政府递交挂钩村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责任状;村(居)党总支书记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向镇党委政府递交本村秸秆禁烧禁抛责任状;村(居)组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包组人员)是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镇包组人员和村(居)组干部向镇党委政府递交所包组秸秆禁烧禁抛责任状。全面落实定人员、定责任、定区域、定要求的“四定”禁烧措施。
实行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各村(居)及时与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户和享受养老金、退休金、尊老金、优抚金、计划生育奖扶金等对象户签订《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监督上述对象户自觉履行秸秆禁烧禁抛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凡干部家庭露天焚烧和乱抛秸秆的,是镇管干部的(含村组干部),一律待岗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工资额50%的基本生活费;是党员露天焚烧秸秆的,镇纪委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在年度党员评议中定格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是预备党员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延期转正;是入党积极分子的,三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积极发挥“五老”作用。各村(居)要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五老”成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退武军人),组建义务督查队,发挥他们在邻里、家族和群众中的威望,引领邻里、家族、群众做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各村(居)可给予“五老”义务督查队成员一定的物质补助和奖励。
广泛宣传引导 建立巡查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该镇要求每村居出动一台宣传车,逐户送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农机手、所有党员、各类优抚对象、种养大户签订《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通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主要路口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确保秸秆禁烧禁抛政策家喻户晓。
建立巡查机制,加大督查密度。该镇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两个专业督查组,全过程、全天候督查各村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及时汇总巡查结果,通报督查、巡查情况,对照本文规定对相关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实行保证金制度。所有包村到组人员向镇党委政府交纳保证金,所有保证金一律现金交镇财政所入账。凡未达到目标的,依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扣除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
止11月18日,该镇6万多亩水稻,已收割5.5万亩,播种5.2万亩,真正实现了“不冒一处烟、不着一把火”的禁烧目标,也未发生一起秸秆乱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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