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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工商局:五项机制阳光运行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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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今年以来,金湖工商局针对重大事项决策、行政执法权运用、资金资产处置和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工作目标考评机制、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干部管理考核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使工商局行政权行为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工作中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重大事项,是否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进行监督,加强源头管理,用规章制度来管控。
出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意见》。明确全县工商系统的主要目标任务,对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对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建立定期督察通报制度,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度缓慢的项目专项督查。
制定《金湖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和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和《淮安市金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和资产管理,为科学理财、管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建立《全局工商干部一日规范》、《金湖工商局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和《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实施方案》。开发利用“金湖工商局绩效管理系统”,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把每位工商干部的执法质量、工作实绩,科学进行绩效联审、绩效点评、绩效反馈、绩效分析等,努力完善评估体系和方法,健全了绩效考核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制定了《金湖工商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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