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文明与和谐是整个社会文明与和谐的基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关系着每个家庭、每位公民的幸福与安宁。而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的一份子,创建“文明家庭”活动与每个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又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文明社会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湖县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石。
按照该县妇联的要求,金湖县财政局结合单位实际,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宣传活动。该县会计中心也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认真甄选申报的吴梅、黄海虹家庭荣获了县“绿色家庭”称号,纪翠珍、王丽家庭带喜获了“平安家庭”荣誉称号,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家和万事兴。只有每一个家庭平安、和谐,我们才能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好每一件事情。以每个小家庭的和睦推动社会大家庭的和谐。通过此次创建活动,让我们每一位财政干部积极投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做一个学法守法懂法的文明人,做一个文明新风的传播人,为建设幸福金湖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