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住建局对该县37个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两个拖欠”工作。
加强资金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管,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开发企业售房款不得随意支付,售房资金必须优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挪作它用,确保兑付到位,保障施工企业利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2014年施行《金湖县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以来,已有21个工程项目签订四方监管协议,3170万元转入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得到基本保证。同时,继续完善工作协调制度、督查制度,做到定期督查与及时协调相结合,规范、有序、高效地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
畅通诉讼渠道,建立应急机制。安排专人、专门场所接访,便于民工投诉,投诉事件记录在案,限期解决和回复,妥善处置,调处矛盾纠纷36起,清理拖欠金额280万元,已全部兑付到位。对拖欠工程款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能引发的集访、堵路或其他极端事件要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防止矛盾激化。
加强项目排查,引导合法维权。继续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检查,对隐性的、隐瞒的、存在隐患的项目要逐个实施约谈、指导和告诫,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同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以维护好社会秩序。
同时,加强宣传,保证所有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班组长通晓清欠政策,并对拖欠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媒体曝光手段进行惩诫,截止目前,已对9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1家单位清出金湖县建筑市场,2家施工企业作出暂停参加招投标,对8名人员进入清欠黑名单,1个工程项目被责令停工处理,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实行市场准入限制,严厉打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