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金湖县通过狠抓“四个强化”,实现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当事人满意率两个100%。
强化队伍建设。通过精挑细选建一流的司法鉴定队伍,目前该队伍8人,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医师、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分别是6人,中共党员3人,年龄结构实现了老、中、轻相结合。
强化硬件建设。投入100多万元建了300平方司法鉴定所,设置了接待、检查、鉴定、档案四大办公业务区,给鉴定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良好的服务环境。投入40多万元添置了气相色谱仪、听力测听仪等仪器,提高了鉴定水准。
强化制度建设。为加强所规范化建设,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制定了《司法鉴定中心作业程序》、《司法鉴定人职业评价办法》、《司法鉴定中心诚信职业考核规定》等13项制度,以制度促规范。
强化质量建设。在案件鉴定上,把好受理、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分析说明、适用标准、文书制作、卷宗管理、收费标准八关;在落实责任上,实施司法鉴定人负责、复核、审批签发三级审查及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鉴;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周入档、月自查、季评查、年检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