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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司法局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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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4-23
日前,金湖县司法局全面梳理2015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对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政法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化”管理。
“项目化”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文号、实施单位、实施地址、负责人、项目的概况、实施的举措、实现的目标以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
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项目化”管理,一方面可以实现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提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和预防腐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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