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文件规定,规范金湖县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日前,县物价局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会,全县21家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县房地产企业按照规定迅速落实房地产明码标价政策,一是对所售楼盘的销售价格、售房优惠政策及具体措施、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办理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等代办项目的收费标准,按规定要求在售楼大厅醒目位置对外公示,并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二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宣传从事楼盘销售活动,不得有任何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在价外收取未标明的其他任何费用。
近期,县物价局还将组织检查人员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