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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三项机制”营建“大普法”格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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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7-19
近年来,金湖县通过建立普法责任机制、联动机制和对接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责和任务,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实现了“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机制。县委宣传部、法治办、法宣办、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意义、实施原则、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对各执法主体普法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对县监察局等35家单位部门普法任务进行条目化、数字化。同时建立专门考核评价及奖惩体系机构,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查与指导。
二是建立普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对下属部门多的单位,建立联系点制度,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经信委建立“企业普法学法联系点”,县法宣办建立“乡村联系点”等等。完善普法活动联动制度,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普法主题,规范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实现明确分工、协商共建、通力合作。
三是建立普法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以案说法”、“随案普法”、“寓教于案”等作用,鼓励普法与机关、单位、社团组织,与司法、教育、安全、交通等行业进行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无缝对接。先后组建了社会治安、法治宣传、留守儿童关爱等普法志愿者组织26个,推动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向法治实践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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