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湖县收购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9.94万吨,比上年增加2.01万吨,为确保2015年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顺利通过验收,县粮食局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2015年最低收购价小麦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人。召开全县会计、统计、防化会议,以会代训,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5年最低收购价小麦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储粮宁淮[2015]4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是落实保粮措施,确保存粮安全。认真做好库区卫生清洁工作,保证粮面平整、整洁,粮堆整齐、规则,三防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器材、物料齐备,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及时做好粮情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三是完善各项资料,做好验收准备。认真整理好收购凭证、台账、报表,核验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保管台账、仓囤专卡、会计账表等基础资料,确保入库最低收购价小麦的实物与统计帐、保管帐、会计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是组织自查自验。自7月30日开始启动对全县最低收购价小麦进行自查自验。验收中坚持做到逐仓丈量测算、帐表核对、粮情安全检查、严格扦样,不走过场,确保数字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