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林业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审批、建立社会诚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转变观念,把思想统一到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上来。首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把林业软环境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教育干部群众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依法行政、高效务实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亲商、扶商、富商的思想氛围,在职能上向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转移;在管理方式上,全面实行办事、执法、决策公开,在监督中多服务、少收费、少卡罚、少关闸,将监督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依法行政,把林业建设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多年来,该中心始终把提高全体技术人员的素质与贯彻实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紧密结合林业法律、法规、联系林业实际开展学习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同时,也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人性执法意识。
强化措施,把整治软环境和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起林业人良好的公众形象,县林业中心从多处着手,彻底改变了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完善各种制度,通过上下讨论,统一全体人员的思想,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实行一站式审批,将服务对象需办理的各种林业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县审批中心内办理。公开服务承诺,将各种林业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编印成册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增加依法行政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