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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不容乱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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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6-23
容错不是无原则、无底线的。它是改革创新者的“尚方宝剑”,不是独断专行、盲目决策、谋求私利者的“挡箭牌”。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全省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不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只有理清容错的内涵和实质,才能体现制度的刚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把制度的底线告诉大家,把制度的细则完善起来,让改革者、创新者明确错与非错的边际,知道什么样的错不能犯。县委在《金湖县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支持创新创业宽容失误的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出了“五看”标准,即:看工作出发点,是为了群众利益、整体利益,还是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看工作方法,是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还是利用职权暗箱操作;看工作成效,是促进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还是阻碍、破坏了决策实施;看问题原因,是因经验不足造成的工作失误,还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看实施依据,是在上级尚未明确规定时积极实施,还是明令禁止后有禁不止。
“五看”标准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操作手册”,它明确了“担该担之责,罚应罚之过”的理念,明确了党员干部在决策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应知、应为”,明确了“为”和“乱为”的政策标准和判定依据,对于宽容失误和减少失误、对于少犯错误和纠正错误都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更重要的是,它让容错机制从理念落到了工作实处。
容错不容乱为,容错不是包容所有错误的借口。各地、各部门在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民主集中,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热情的同时,坚决制止一切不经调研的“拍脑袋决策”和不经集体讨论的“任性拍板”,让容错机制真正发挥引导作用,为培养改革创新的精神,培养改革创新的志士提供优良的土壤,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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