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101%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金湖县发展环境,金湖县安监局局长潘九海带领局领导班子向全县公开承诺。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101%服务,切实做到:上级要求100%落实、职能职责100%履行、合理需求100%满足,真诚用心服务送上一份意外惊喜。
二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速增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办理时限7天;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办理时限2天;除化工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外,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图登记备案,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一律随到随办。
三是坚持“首错不罚、轻微不罚”原则,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所有行政处罚一律按下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