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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卫生局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管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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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3-14
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一轮基本药物日常采购工作自2011年12月26日开始实行。为贯彻执行江苏省卫生厅《2011年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1〕2号)文件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保证药品供应及时,保障群众用药权益,金湖县卫生局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管机制。主要的措施有:
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医政、合作医疗、财务、纪检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局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认真做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购销合同签订工作、正确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配送关系、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基本药物日常采购、按时结算支付基本药物货款、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工作的监管等九方面内容。
二、建立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专人负责审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日常采购。
三、设立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足额筹集采购周转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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