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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四关”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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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3-25
——访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如中

  一谈起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县政协委员张如中便感慨地说道:“工程建设领域是公共权力与市场经济密切联系,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于建设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优质工程、放心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严把“决策关”,建立程序完备的运作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从储备库中选择项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年度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审批项目可研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听证会、征询会等。建立预算管理机制,由财政部门审核投资概(预)算,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将政府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纳入县招标投标中心统一集中招标,全面推行远程电子评标,实行明标明投,抽签确定中标人。
  严把“管理关”,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根据以往重点项目工程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针对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后评价管理三个环节建立三项制度。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双合同”制,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两项合同同时备案;要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设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严把“监督关”,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每年要对全县范围内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监察;要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严把“责任关”,建立严明的惩处和改进机制。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签订重大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追究相关单位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失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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