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31阅读
  • 0回复

金湖:“五个强化”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3-2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金湖县通过“五个强化”,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及重大问题,并将其列入督办督查范围。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增加安全生产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落实“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惩戒。
二是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明职责、强专管、促联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强化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加大对职责范围内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实现行业领域的专项监管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有效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相关职工群众安全教育,加强对所属企业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营。
四是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问责追究。坚持分级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依法判责、照责实施、论责行事、按责追究的要求,依法界定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问责机制。(金湖县安监局 时华国)

(责任编辑 陈伟 倪长军)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