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湖县锦绣华城小区项目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前,按照县住建局质量监督要求,成立了商品房售后质量投诉接待服务中心,企业分管质量的负责人担任投诉服务中心负责人,现场设有专业服务人员和热线服务电话,并正式挂牌运行,全面开始受理商品房售后质量方面的投诉。这是金湖县住建局创新社会管理,关注民生的又一新举措。
商品房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一直是住建领域民生问题的热点,关系到广大业主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为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各类商品房售后服务矛盾问题。
从今年4月份开始,金湖县住建局质监站要求所有房地产项目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工程现场建立商品房质量投诉服务中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投诉协调、处理机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金湖县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书》承诺的内容,积极对业主投诉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物业管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促成投诉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商品房售后质量投诉服务接待中心统一健全服务制度,组建稳定的服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建立质量投诉台账,一切受理工作接受住建局主管部门监督,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人性化操作,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最早的第一时间,化解在最初的萌芽状态。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推诿、拖延等原因造成协调处理不到位的,住建局将把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依据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