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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受到省表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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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9-02
最近,从刚刚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传来喜讯,金湖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被省住建厅表彰为“先进单位”,这在全淮安市中,获此殊荣的仅此一家。
近几年,金湖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实现“居者有其房”的目标,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供应相结合的路子,不断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供应覆盖面,使保障性住房成功解决了城市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11年,金湖县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4100套,其中建成廉租住房414套,建成经济适用房1380套,筹建公共租赁住房1040套,建成限价房1086套,建设棚户区危房改造1.5万平方米,异地安置180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400多户共计140多万元。目前,已有近200户低收入家庭住上了廉租房,800多户住上了经济适用房,3700多名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住上了公共租赁住房。
县住建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为了广大社会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民生工程的福祉,住建局与县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民政局等部门,协同做好保障性住房立项、征地、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等工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城区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和住房标准,扩大覆盖面;为保障建设资金投入,建立了以公共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比例转化为主的投入机制,同时采取BT模式等方式,突破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瓶颈。为了建设质量合格的保障房,住建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不断优化住房户型设计,选择优秀施工队伍参建;特别是近2年,住建局自我加压,提出保障性住房向商品房看齐的目标,要求建设标准和品位不低于商品房,如今年在荷盛佳苑、橄榄城、兰亭熙园、东城佳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完全融入商品房建设之中,与商品房同规划设计,同标准施工,同监督管理,同配套设施,消除弱势群体居住差距。在分配保障性住房上,住建局一直坚持实地调查、现场测量、邻里走访等自下而上的“三审两公示”制度,公开、公正、公平地摇号,进行配售配租,杜绝了违规操作行为发生,为城市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



(责任编辑 倪长军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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