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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局闵桥国土分局控管结合做好农村居民点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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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1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点建设,近年来,闵桥国土分局采取控管结合的方法做好农村居民点建设。
一是“控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规划,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规划的农户申请用地一律不予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又符合规划的用地户,主动上门服务,提供便利。
二是“管理”,通过土地执法监察管理好居民点建设。原则上冻结单门独院选址,由村委会代为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打桩放线。不定期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对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的违法用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三是“约束”,严格农村村民宅基地和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条件。农村村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村民拆迁安置房只能批准给被拆迁农户。城镇居民、非农户口党员干部不得购买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农民拆迁安置房和“小产权房”。
从控管农村居民点建设的实际情况看,效果明显。一方面,大幅度节约了土地,减少了建设用地对耕地的破坏,解决了农民建房选址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实施节约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放线,水电路得以配套,村容整齐洁净,农村乱建房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梁慧 王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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