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631阅读
  • 0回复

住房公积金缴存将列入劳动合同文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19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联合转发了《通知》。《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凡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各劳务派遣企业要按照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提高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
《通知》还要求,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人社局所属职能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的备案审核,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得到贯彻执行。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要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依法惩处违规单位,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梁慧 王全军)
金湖论坛欢迎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