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湖县通过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科学化研判机制、法治化调解机制和信息化运作机制等“四项机制”,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常态化排查机制。按“属地管理”,村(居)每周开展一次排查,镇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分析,县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分析。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积极主动地发现矛盾,切实有效地解决问题,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科学化研判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剖析典型案例,通案重大矛盾纠纷。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实施风险评估,将各类矛盾纠纷按严重程度、关注等级和管理方式分为红、黄、蓝三级。同时,根据矛盾纠纷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化解方式并实施动态预警管控,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格”。
法治化调解机制。优化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出台了《人民调解卷宗考核评比办法》,从调解案件合规、案件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完备、适用法律准确、调解卷宗规范等五个方面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了规范,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调解工作中,坚持依法调解为先,情理调解并举,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合法、合情、合理”的调解氛围,凝聚调解正能量。
信息化运作机制。利用江苏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矛盾纠纷信息网上采集、排查研判、受理办案、统计报送、预警监控、考核督查与网上信息平台联通,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和调处的每一件矛盾纠纷进行实时监测。坚持调解网上网下同时展开,培训网上网下同时进行,检查考评网上网下同时完成,推进人民调解向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一季度,全县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804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804起,调解成功率100%,全县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同比下降14%,社会大局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