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吕良财政所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为财政资金使用筑起一道“安全网”。
规范各类账户管理。根据《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要求,对没有行政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进行取消,对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的,追究责任。同时,制定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资金运行内控管理以及定期检查报告等制度,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资金收付制度。要求镇直各部门按照“按预算、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按月编制用款计划,支付申请严格执行填单、复核、稽核和领导审核的流程,严禁由同一个人经手填单、审核和记账核算的现象。全镇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全部纳入财政集中支付动态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性。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财政预算支出50万以上的项目需编制预算绩效并对预算支出实施执行结果评价,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好镇级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