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被服务对象评为“不满意”,怎么办?近日,县司法局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建立了“不满意”工作人员培训机制。
培训对象主要为在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法律援助、矛盾化解、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时,群众不满意的工作人员;为企业转型升级和合同把关等法律服务时,企业不满意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办案和调解纠纷时,被当事人投诉的司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和调解员。培训内容包括定期邀请纪委、监察部门领导上党课、讲廉政,邀请检察院等执法监督部门讲规范执法和警纪警规,邀请主管业务部门讲专业知识和办案程序等。
该局希望通过培训,实现“五个100%”,即:对不满意服务100%回访,对不满意问题100%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100%向当事人反馈,对群众和企业不满意工作人员100%进行培训,通过一系列措施让所有不满意法律服务的当事人100%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