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吕良镇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主题,多措并举,于6月10日—7月10日将对全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烟花爆竹、超市、医院、学校、敬老院、车站、机械作业、防汛器械和险工险段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职能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高度重视,健全机制。他们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基本制度,积极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隐患排查台帐建设工作。
明确分工,强化意识。村、(居)和相关单位是此次事故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的实施者,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办理,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企业或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村、(居)和相关单位采集信息,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月报告制。对不配合的单位将列入安全生产考评,予以通报。
分片承包,加强指导。为帮助村、(居)和相关单位顺利开展好体系建设工作,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镇综治办、安全办工作人员分包责任,加强对各自承包的村、(居)或单位的指导工作。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此次事故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工作将纳入月考评以及年终考评。对无法完成任务而导致全镇在县该项工作考评中扣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邓学伟 王全军)